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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有做假可能嗎?

工傷鑑定有做假可能嗎?

在工作中經常會發生工傷事故,事故發生後工作人員拿到工傷認定書進行工傷鑑定,要求企業進行工傷賠償。很多人不知道工傷鑑定有沒有造假可能,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那麼,工傷鑑定有做假可能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工傷在什麼情況下做司法鑑定 

如果只有司法鑑定,沒有工傷認定和勞動部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做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無法要求工傷賠償;司法鑑定的結論只能用於適用人身損害賠償時用。工傷鑑定司法鑑定標準是相輔相成的。

二、工傷鑑定 

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三、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説,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鑑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二)、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儀器、設備;

(三)、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四)、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鑑定人。

四、工傷鑑定造假做承擔的法律責任 

1、社保部門可以對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責任,如果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依法交給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挪用工傷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回,併入工傷保險基金;沒收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第五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弄虛作假將不符合工傷條件的人員認定為工傷職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請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致使有關證據滅失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第五十八條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記錄的;

2、不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

3、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造假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因為鑑定需要三到五名鑑定人,還需要通過一些嚴格的鑑定程序。但是造假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一旦工傷鑑定造假,鑑定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傷鑑定有做假可能嗎?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大概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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