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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到夏季,天氣就會變得非常的炎熱,致使人們無法正常的工作,也使得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行業,比如説建築事業沒有辦法正常的運行,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國家也想辦法解決,並且出台的高温補貼政策,那麼惠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惠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温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温津貼,在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2016年6月12日,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二、惠州市高温補貼標準

根據《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6-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從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6月至10月,惠州市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

據介紹,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發放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所需費用可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市人社局負責人強調,對拒不發放高温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執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按照規定,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飲料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對於高温補貼正常,是國家發佈的一項政策,用人單位是必須要遵循的,不能剋扣勞動者的高温補貼費用,也不能夠惡意拖欠勞動者的高温補貼費用,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要求發放,勞動者是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的,對於惠州市高温補貼標準相信大家已經有所瞭解了。更多的知識歡迎再次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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