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證據
勞動仲裁律師解答2.85W
根據你的仲裁請求準備證據,至少要提供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餘的,就是關於你申請事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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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拖欠工資一個月仲裁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超過就是拖欠工資。工資拖欠勞動者只需要舉證證明其已履行勞動義務即可,而對用人單位未付工資的事實不負舉證責任。《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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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勞動爭議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可以進行勞動仲裁:(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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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時效怎麼計算
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時間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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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不給報可以自己報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為勞動者申報工傷,用人單位不申報的,勞動者個人可以以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受傷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包括福利單位拒絕支付,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