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是否適用仲裁時效
拖欠工資的仲裁時效比較特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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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時效是多長
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一年的時效期間還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在有的行業,尤其是建築業,拖欠工資問題比較突出,工人的勞動報酬很多到年底才結算;還有些勞動者為了維持勞動關係,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對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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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如何處理
由於非法用工單位與被用工者的法律關係並不定性為勞動法律關係,本文使用因工受傷事故(含職業病)、被用工者的概念,而不是勞動法律關係中的工傷事故、勞動者等概念,目的在於探尋非法用工單位與被用工者之間法律關係的本質。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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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不給報可以自己報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為勞動者申報工傷,用人單位不申報的,勞動者個人可以以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受傷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包括福利單位拒絕支付,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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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哪個管用
兩者的功能作用不一樣,各自有各自的作用。主要區別包括:第一,性質不同:勞動監察是勞動爭議的行政處罰程序,有行政處罰權;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司法處理程序,沒有行政處罰權。第二,處理的對象不同:勞動監察處理的是用人單位、職業介紹機構,不處理勞動者;勞動仲裁既可以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