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可以協商嗎
2002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該《條例》第14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該《條例》第15條則規定了企業可同負有保守商業祕密義務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因此,從以上規定可看出,企業只能同兩類員工約定違約金:一類是由企業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員工;另一類是負有保守企業商業祕密義務的員工。除此之外的員工,企業均不能與其約定違約金,即使約定了,約定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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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一定法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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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如何規定試用期的
1、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4、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完成任務為期限的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5、試用期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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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合同到期公司有權不續簽嗎
部分用人單位認為合同自然到期,公司即可自然終止與女職工的勞動關係,不續簽勞動合同不存在任何風險,同時可以免除支付產假工資或其他各種福利的義務。事實上,這種看法跟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是相違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時,具有患病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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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程序是什麼
1、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即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職工,無論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説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2、按期向對方作出答覆,即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