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縣級幹部退休年齡

目前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為:男60歲,女50歲,女幹部55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
第八十七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八十八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十九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但是根據我國現行的領導幹部職務任職年齡管理規定,領導職位的公務員:科級53歲必須退線,縣處級55歲必須退線。

縣級幹部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