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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縣級幹部退休年齡

女副縣級幹部退休年齡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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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廳級幹部退休年齡

廳級幹部和副廳級幹部,都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也可以提前申請退休但需滿足條件,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願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