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合同 > 抵押合同

簽訂房產抵押合同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簽訂房產抵押合同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簽訂房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對於抵押人來説,要注意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性。應要求作為抵押標的房屋的所有人出示房屋產權證,併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該房屋是否設有其他抵押權或其他物權。  (二)要注意合同標的物——抵押房屋的合法性。要了解哪些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城市房屋抵押管理辦法》規定,以下幾種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三)如以共有的房屋抵押的,抵押人應事先徵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四)要注意對抵押房屋的價值要有準確的評估。應由具備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按房屋評估價值確定擔保的債權數額的範圍;要注意訂立房屋抵押合同的程序。程序一般為:調查核實、草擬書面合同、簽訂合同、準備向房屋部門提供文件證明或其複印件、辦理合同公證、申請合同登記、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等。  (四)要注意抵押合同登記備案有些費用的約定,如果對費用未作約定的,則應由抵押人來做。(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果是對於自身債務借款進行擔保,應當將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進行填寫;如果是對於第三方債務擔保,應當將針對此處房產所能擔保的債務期限進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