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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規定犯罪户籍註銷嗎

户口2.65W

一、《刑法》規定犯罪户籍註銷嗎?

《刑法》規定犯罪户籍註銷嗎

犯罪一般不會註銷户籍,《刑法》規定,判刑坐牢是不會被註銷户口和身份證的,只有被法院判處死刑才會註銷户口。

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

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户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二、犯罪事實如何確定?

犯罪事實是量刑的客觀根據,沒有犯罪事實就無法確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實有廣義與陝義之分,這裏講的犯罪事實是廣義的犯罪事實。廣義的犯罪事實是指客觀存在的與犯罪有關的各種事實情況的總和。它既包括犯罪構成的基本事實,也包括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因此,作為量刑根據的犯罪事實包括以下四項內容:

1、犯罪事實。它是指犯罪構成要件的各項基本事實情況。查清犯罪事實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種心態支配之下,針對何種對象實施了危害行為,並造成了何種危害結果,侵犯了何種合法權益。

2、犯罪的性質。它是指犯罪行為的法律性質,即某一危害社會的行為經由法律規定並通過審判機關確認的犯罪屬性,表現為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什麼罪,應定什麼罪名。

3、犯罪情節。刑法上的犯罪情節有兩種:

一種是定罪情節,即影響犯罪性質的情節,它是構成犯罪的必備要素;另一種是量刑情節,是指犯罪構成基本事實以外的其他影響和説明犯罪社會危害性程度的各種事實情況。

4、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它是指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結果的程度。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質特徵。社會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區分罪與非罪、罪輕與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對犯罪分子是否適用刑罰、如何適用刑罰的重要根據。

註銷犯罪分子的户籍那是以前的政策,可是,我國很早以前就取消了註銷犯罪分子户籍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説,服刑期間户籍還是一如既往的在冊,服刑完畢之後也不需要重新辦理户籍。現如今,註銷公民户籍的情形只有二種,當事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這種情況。

標籤:犯罪 刑法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