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節假福利 > 病假

勞動法病假績效扣多少是合理的

病假1.82W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在休病假期間會扣除一定的工資,因為在休假期間並沒有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其中扣除工資中還包含績效工資。那麼,勞動法病假績效扣多少是合理的呢?按照相關規定,在病假期間績效扣除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勞動法病假績效扣多少是合理的

一、勞動法病假績效扣多少

病假扣績效是屬於合法的,首先員工的績效是根據員工工作情況而給予員工的獎勵性待遇,在達標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領取,員工請假沒有工作,那麼就沒有績效工資。第二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有法律規定,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80%。所以沒有扣員工的基本工資就可以了。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此外《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綜上所述,對於勞動法病假績效扣多少的問題想必您已近清楚,同時在申請病假時,當事人應當具有病情診斷證明再想有關部門申請病假,情況屬實的則同意休假。在休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根據病假時間長短進行扣除工資,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必須超過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