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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請病假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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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生病了卻不敢請假看病,擔心被扣工資,特別是正處於試用期的人,更擔心會更多。但是人不是鐵打的,總會有個頭疼腦熱的時候,總歸是需要休息的,況且有個健康的身體才有打拼的動力嘛。而試用期又是每個進入職場的人都要面對的。所以,對於試用期請病假有工資嗎這個問題,還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試用期請病假有工資嗎?

一、試用期請病假有工資嗎?

試用期是可以請病假,不過得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生開具的病假條。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專家指出,這個醫療期,將作為確定待遇的依據,同時,企業不能在醫療期內辭退員工。

所以職工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既不能以此作為解除勞動關係的理由,同時還要支付該職工相應的工資。

二、病假工資該如何計算?

(一)關於病假工資的發放,先要確定計發基數,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二)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這裏需要指出的有三點:一是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是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三是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有關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綜上所述,對於試用期請病假有工資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員工即使是在試用期因身體不適或非因工受傷可以申請病假,不過實際上病假期間工資具體如何計算,還是要諮詢相關的人事部門。雖然有相關的規定要求,但是實際上每個企業對於病假工資的計算還是會有所不同的。但要注意的一點是,請病假一定要提供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條。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