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
離婚律師解答6.35K
1、分居後另行租房的租房協議。
2、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3、所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證明。
4、知道了解分居事實的房東或、鄰居親自作證或由其出具的證言。
5、雙方的書信來往、錄音等證據,需要注意的是錄音談話要涉及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只要對方也承認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和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
6、分居期間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證明。
7、分居期間一方在外打工而辦理的暫住證等。
-
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麼判決其離...
-
哺乳期辦理離婚程序是什麼
哺乳期離婚與其他時候離婚並無不同,按照一般的離婚程序辦理,但此期間有個特別的規定,即男方不能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是可以的。要麼協議離婚,要麼訴訟。...
-
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後悔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的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欺詐脅迫行為,一般會被法院駁回。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
-
協議離婚什麼時候生效
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或經過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之後生效。離婚協議是附離婚條件的協議,該協議的生效條件是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或經過法院調解離婚,發放了離婚證明文件。如果雙方未辦理離婚登記的或法院沒有確認效力的,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