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離婚怎麼辦
離婚律師解答2.26W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
離婚後籤的協議有效嗎
離婚後雙方簽訂的協議具有合同效力,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雙方是有效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
-
雙方同意離婚開庭會一次判離嗎
第一次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的,在審判活動開始時會先進行調解,實踐中很多因調解就沒選擇離婚了。所以,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一方不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
-
女方懷孕期是否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提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説明幾個問題:一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
哪裏可以補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