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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外地起訴離婚怎麼辦

離婚2.09W

女方在外地起訴離婚怎麼辦

隨着社會的發展,各方面的原因,同時人們思想的開放導致夫妻雙方當事人離婚的現象在我國社會中普遍存在,夫妻雙方結婚,離婚都是當事人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在離婚的過程中也有特殊情況,就是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而另一方堅持離婚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麼在現實情況中,夫妻雙方當事人的其中一方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目前國家經濟發展,推進了城市化進程,這樣導致了離婚雙方當事人有可能不是同一個地方的,又或者不在同一個城市工作需要離婚的情況。那麼就需要在外地進行辦理,那麼當事人一方如何在外地起訴離婚呢,程序又是如何走的呢,我們在此做如下解答:

異地起訴離婚具體的操作程序:

第一既然要起訴離婚,那麼就要準備好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書需要注意的點比較多,如果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可以找當地的律師事務所代為書寫,當地法院一般也會有法律援助部門,也可以找他們。

第二起訴的意思就是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那麼起訴的一方就需要準備起訴的證據材料等資料。

第三當這兩項資料都已經準備好,那麼就可以向有管轄權(所謂管轄權就是夫妻雙方離開居住所在地超過一年,如果是其中一方起訴離婚的,就需要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來處理了,如果沒有經常居住地的話,那就是由原告起訴的時候居住的法院來處理了)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文書,和起訴需要提供的證據等資料。

第四提交材料後需人民法院受理此離婚訴訟案件。受理後法院就會向離婚當事人雙方發傳票,進而開庭判決。開庭的過程,當事人雙方均可以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