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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的按揭財產應如何分割

婚後房產的按揭財產應如何分割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婚後房產的按揭財產,離婚時可以約定一方享有財產所有權並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債務由享有所有權的一方承擔。
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共同還貸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