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築企業違法分包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建築企業違法分包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建築企業違法分包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施工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對於接受違法分包的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建築企業違法分包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違法分包的,分包合同無效。

(2)施工單位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並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賠償損失。

(3)施工單位對因違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建築企業違法分包的行為有哪些?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四、建築企業分包的條件是什麼?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在建築領域簽了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以後是不允許違法分包的,如果違法分包,雙方籤的分包合同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沒有經過發包人同意的情況下,違法分包是違約的行為,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