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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行業偷税漏税的違法行為怎麼處罰?

一、建築行業偷税漏税的違法行為怎麼處罰?

建築行業偷税漏税的違法行為怎麼處罰?

如果是初次,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繳納了税款和滯納金以及罰款,則不會受到刑事責任追究。如果五年內兩次以上因逃避繳納税款受到行政處罰,則本次的逃避繳納税款行為,光補税罰款是不行的,税務機關應當經縣以上税務局長批准,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偵查完畢,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法院判決。

税收是國家憑藉強制力對納税人的財產進行的無償佔有;從税收契約論的角度來講,税收是納税人換取政府公共服務而提供的對價。從這個意義上説,逃避繳納税款是納税人違背一種給付義務。改變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識,更加人性化,體現了我國立法的進步。

二、《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建築行業偷税漏税的違法情況,還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不同程序的犯罪事實所面臨的處罰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説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造成了嚴重影響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