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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三級資質承包範圍

承包三級資質承包範圍如下: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各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必須在其資質登記的營業範圍內總承包。
一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擔本專業及與其資質相適應的其他專業的大型建設項目的總承包;
二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承包本專業及與其資質相適應的其他專業的中型建設項目的總承包;
三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擔普通中小型工業與民用建設項目的總承包。
各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具體承包工程的範圍,由資質審批部門確定。

總承包三級資質承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