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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

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是保險公司涉外業務開辦的建築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或CAR。它是為了適應現代土木建築工程對危險保障的需要,從財產險中派生出來的一個新險種。

什麼是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

一、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對象

該項保險的適用對象是外商投資外匯貸款等各種利用外資形式的建築工程以及中國對外承包工程、經援工程等。保險對象主要有各類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築工程,例如住宅、辦公樓、賓館、大型商業設施、娛樂中心、標準廠房、倉庫、水利、橋樑、機場等。

二、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期限

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個工程的整個工期。也就是説,是從工程預計動工之日或首批建築材料運抵工地之日起,到工程預計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如工程驗收完畢先於保單列明的終止日,則驗收完畢時保險期限亦即終止。若工程延長,即在保單列明的終止日前工程尚未完工時,被保險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申請延長保險期,並按規定增交保險費。如果工程的某一部分先期驗收移交或投入使用,則對該部分的保險責任即告終止。

另外,在該項保險中,投保人還可加保保證期保險。一般工程完畢移交後,都有一個保證期限,在此期限內,如發現建築物質量上的問題,甚至造成嚴重事故,工程承包人根據合同要求應負責賠償。被保險人加保保證期保險後,保險公司對在保證期內被保險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保險保證期與工程合同保證期時間一致,一般為12個月)責任而對工程進行整修、改進、返工、試驗等工作時引起的事故而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金額

該險種的保險金額包括工程本身的物質損失和對第三者責任賠償限額兩部分。前者以工程完成時的總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包括運輸、關税及其他各種相關費用等。由於大中型工程項目建設週期較長,在辦理保險時難以正確估價竣工時的實際造價,因此,投保時可先按合同造價或工程概算金額作為保險金額並計算保險費,待竣工後再按實際造價調整保額和保費。如總保額中包括建築用機器或設備,應另列保額並附清單。如總保額還包括其他承保項目應事先由投保雙方商定金額。第三者責任限額以工程期間保險公司承擔的最高賠償限額來體現,其高低視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第三者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最大危險程度,由投保雙方商定並據此計算保險費。

四、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

涉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是按整個工程期計算的,因而沒有固定的費率表。也就是説,其費用的確定取決於工程總保額、工程週期、工程性質、工地周圍自然地理條件、承包方式或承包人及工程有關的資信、免賠額的高低、類似工程的賠付情況等等因素。建築用的機械設備的費率為年費率(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費率計算),因其特點是流動性大、使用期短、且舊機器多、損耗大、小事故多,故費率水平較高。

標籤:涉外 建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