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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一切險承包範圍

有很多人在建築工程這一方面進行工作,這時我們會簽訂建築工程一切險,這裏我們要注意保險生效日期為保單列明日期,建築工程一切險是為了給參與建築工作的人們一個保護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許多的方面,下面就説一説建築工程一切險承包範圍。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包範圍

一、建築工程一切險含義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樑、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二、建築工程一切險的承保範圍

1、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範圍

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於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

工業廠房、電站;

公路、鐵路、飛機場;

橋樑、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2、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的內容

工程本身工程本身是指由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為履行合同而實施的全部工程。包括:預備工程,如上方、水準測量;臨時工程,如引水、保護堤;全部存放於工地,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

施工用設施和設備施工用設施和設備包括活動房、存料庫、配料棚、攪拌站、腳手架,水電供應及其他類似設施。

施工機具施工機具包括大型陸上運輸和施工機械、吊車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工地用車輛,不管這些機具屬承包商所有還是其租賃物資。

場地清理費這是指在發生災害事故後場地上產生了大量的殘礫,為清理工地現場而必須支付的一筆費用。

第三者責任第三者責任係指在保險期內,對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工地上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等賠償責任。但是,被保險人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應予除外(屬於意外傷害保險)。

工地內現有的建築物這是指不在承保的工程範圍內的、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工地內已有的建築物或財產。

由被保險人看管或監護的停放於工地的財產。

三、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危險與損害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的危險與損害涉及面很廣,幾保險單中列舉的除外情況之外的一切事故損失全在保險範圍內,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損失:

1、火災、爆炸、雷擊、飛機墜毀及滅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損失;

2、海嘯、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災、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3、一般性盜竊和搶劫;

4、由於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或無能力等導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損失;

四、其他意外事件。

建築材料在工地範圍內的運輸過程中遭受的損失和破壞,以及施工設備和機具在裝卸時發生的損失等亦可納人工程險的承保範圍。

這些就是建築工程一切險的分析,大家要注意建築工程一切險的生效時間,建築工程一切險承包範圍包含了許多的方面,主要是為了保障廣大建築工作者的人身利益。以後在從事建築方面的工作時一定要看清公司是否為正規公司,否則沒有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話,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很難得到保證。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承包 建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