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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中的誤工費問題

建築工程中的誤工費問題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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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人員誤工費如何索要

誤工費是法律定義,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窩工費指的是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進入施工現場後,不能按照總包合同約定或者分包合同約定或者開工通知書指令或者設計安排進行施工,使得施工進度慢於計劃進度或者合同約定進度而造成原來按照進度計劃所配備的施工人員或施工機械設備不能正常施工而產生的費用。工程誤工費如何索要,如果按天結算,就是幹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個工程算那麼這個誤工費,就要去找你們包工程的人或者找開發商算了;

根據相關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