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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拖欠工程款

如何防止拖欠工程款
為了防止拖欠工程款,應當嚴把合同關,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條款應儘量細化
在對工程合同有關工程款條款進行審核時,要把握以下幾點:
1、工程款支付時間應明確
對於預支款,應嚴格按照示範文本的規定,開工前七日內支付,否則施工企業有權停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後果應具體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約定,有關賠償承包人的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應在專有條款中約定。比如説可以約定發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約定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3、工程結算款支付與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掛鈎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支付工程結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驗收還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驗收並不明確,有時發包方往往聲稱由於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掃尾工程)未完工,無法組織工程竣工驗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結算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八十六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公道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築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標籤:工程款 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