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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付工程款糾紛如何處理

一、墊付工程款糾紛如何處理

墊付工程款糾紛如何處理

第一、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等造成合同無效時,工程價款的處理辦法

1、如果建築工程質量合格,可以參照合同約定的結算工程價款進行結算。

2、如果建築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分兩種情況處理:

(1)可以修復的,修復後經竣工驗收合格,應由承包方承擔修復費用;

(2)修復後不合格的,將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款。

3、如果發包人對建築工程有過錯,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如:提供設計不合理,提供或指定購買的材料不符合強制標準,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等。

第二、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或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無效

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這裏的非法所得包括:掛靠費、轉包費、分包費、手續費、管理費、施工人的毛利等。

第三、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

《解釋》規定了五種無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

2、沒有資質而借用資質;

3、必須招標而未招標或招標無效的;

4、非法轉包;

5、違法分包。

另外還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

第四、“陰陽合同”問題

在建築工程招標中,有的當事人為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後,往往就同一工程再簽訂一份或多份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解釋》第21條明確規定應當以“陽合同”及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的工程價款依據。因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中標合同的變更須經過法定的程序等等。

二、工程款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款按支付階段不同通常可分為預付款、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和質保金。

1、預付款。預付款指開工前發包人應預付給承包人用於為合同工程施工準備的款項。施工準備事項包括購置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30%。

2、進度款。進度款指施工期間發包人根據工程完成情況應支付給承包人的一種工程價款。

3、結算款。結算款,即竣工結算款,指工程竣工結算後發包人應該支付給承包人的除質保金外的剩餘工程價款。竣工結算款等於竣工結算價減去質保金和已付款後的金額。竣工結算款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