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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對於温州危房鑑定申請材料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諮詢小編,今天本站網小編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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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發生醫療事故,醫院的責任比較大。根據規定,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時間是患者拿到醫療通知書後十日,在提交申請書後,鑑定機構組織專家受理,開展醫學鑑定,分析醫療事故成因、和患者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等。不出意外的話,鑑定機構會在一個半月出具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