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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申請複核期間

司法鑑定申請複核期間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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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複核小組有什麼規定

複核鑑定的申請、決定和委託同初次鑑定基本相同。

鑑定委員會受理案件後交相關專業的專家小組進行鑑定。專家鑑定小組的成員應是固定的,是經過審查並獲得委員會頒發的專家資格證書者。

每一案件(一個專門性問題)中參與鑑定的成員不得少於5人。成員過少,一則缺乏代表性,二則難以保證鑑定結論的客觀性、準確性。同時,曾參加過該案鑑定的專家必須迴避。專家小組的鑑定活動,必須在鑑定委員會直接領導下進行,由組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