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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屬於

醫療事故鑑定屬於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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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可通過三條途徑解決:雙方自行協商、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的關鍵在於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事件先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區縣醫學會進行首次鑑定;當事人對首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市醫學會負責組織鑑定;如果對再次鑑定結論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此外,經市物價局批准,如上海首次(區級)鑑定費是2500元,再次(市級)鑑定費是3500元,屬醫療事故鑑定費由醫院承擔,非醫療事故鑑定費由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