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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反悔想要回撫養權怎麼辦?

一、離婚後女方反悔想要回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後女方反悔想要回撫養權怎麼辦?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如果是想要要回孩子,撫養權有幾種方式,其中第1種方式就是通過正確的方式進行,要回孩子的撫養權,那就是雙方可以再一次協商,如果協商同意並且沒有地方想要拒絕協議的內容,那孩子的撫養權變更問題也就可以得到解決了,當然這也必須要有一個過程的,只要雙方能夠協商成功,基本上在半個月左右時間就可以更換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想要更換也必須要徵求相關機構的認證通過才行,其次在孩子撫養權的變更之前,一定要協商好這個資產變更的問題以及孩子的教育費用,生活費這些的資助問題也要落實清楚,只要達成協議之後,在離婚三年以後,也可以將孩子的撫養權變更成功。

二、撫養費的數額如何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一條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要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要跟對方協商,確定給付撫養費的數額,要考慮子女日常生活需要,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條件,也要考慮生活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父母二人辦理離婚手續,並不是都需要給撫養費的,擁有撫養權的一方,不需要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