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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滿18歲還有監護人嗎?

按照法律規定滿18歲還有監護人嗎?

按照法律規定滿18歲還有監護人嗎?

1、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一般情況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監護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認或者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設置監護人。

3、民法典

第十四條 【監護人的法定代理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二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包括:

(1)法定監護人

(2)指定監護人

(3)遺囑監護人

(4)委託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又可分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有無監護人的條件並不完全依據是否滿18週歲進行判斷。對於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的當事人來説,其監護人則不再具備監護能力。除此之外,對於有殘障問題以及身體障礙的人羣來説,即使滿18週歲也依舊需要進行監護,與是否成年並無太大關係。 

標籤:法律 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