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沒有結婚證怎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沒有結婚證怎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一、沒有結婚證怎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沒有結婚證而想要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應該首先與對方進行私下的協商,如果對於孩子的撫養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建議以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並提交關於自己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材料以此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未領結婚證離婚小孩法院怎麼判決?

1、孩子還未出世就分手的

對於孩子還未出生的情況,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麼自然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關係那麼雙方自己分開就行了,這就涉及到了今後孩子的撫養權。由於孩子是跟隨女方出生且訴訟之前大多數也是跟隨女方生活的,那麼在以後的訴訟中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子女不滿兩週歲分手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會判給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八歲分手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滿八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在八歲以上分手的

對未成年子女滿八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是由子女自己決定跟誰一起生活。

綜上所述,本來法律就規定了所有的夫妻應該按照規定去領取證件後生育孩子才能夠得到足夠的保護,但是現實中仍然有很多人不領結婚證就已經開始撫養孩子,此時分手之後又不能以夫妻的關係正常離婚而只能讓孩子作為非婚生子女請求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