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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怎樣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父母雙方離婚後,根據雙方的協商或者是法院對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一方所有,但是孩子生活成長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個期間會發生各種各樣的變故,所以根據事情多變化,孩子的撫養權在某些情況也可能會進行變更轉移。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作為參考:

離婚後怎樣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1、享有撫養權的一方父親或者是母親有虐待孩子的情形,或者是對孩子的教育或者是生活不管不顧,那麼另一方家長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出於對孩子健康成長和有利發展,如果再讓原來的撫養權人進行撫養,對孩子説非常不利的。如果雙方父母都有以上情形,那麼孩子的其他親屬或者是孩子所在轄區的居委會,村委會有責任為其協商指定監護人;

2、除了上述主觀原因的變化可能還會存在着客觀因素的話比如説,享有撫養權人的一番父親或者是母親患病

因為撫養權人患有疾病,那麼他可能連自己都不能照顧,更沒有能力照顧撫養對孩子,所有也是出於對孩子健康成長的考慮,這種情況下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人,除此以外,撫養權人因為工作的變故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導致其破產,那麼,撫養權人不再具有足夠的資金,對孩子進行生活或者是教育的補助,同時出於對孩子健康成長的發展,可以協商或者是判決變更撫養權人。

3、一般年滿十週歲的孩子都有自己的辨別能力,孩子在年滿十週歲以後可以選擇自己,願意跟隨的一方父親或者是母親生活,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是該撫養權,人有足夠的能力,對孩子的生活進行保障。如果達到上述條件為了滿足孩子的心理需求,一般是可以變更撫養權人為孩子願意跟隨的一方。

4、如果扶養權人道德品質發生了變化,比如説,享有撫養權的父親,放棄了以前正經的工作,改為以賭博進行謀生,雖然她還是對孩子一如既往的好,但是出於孩子身心健康的發展,如果母親一方能夠給孩子更加優良的教育環境,母親一方可以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所以雙方父母離婚之後撫養權並不是一直不變的,即使扶養權發生了變更,另外,一方父母仍然承擔着為孩子支付生活費,以及教育費等開支。除了以上幾種理由,如果有其他正當的理由,也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標籤:離婚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