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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幾歲可以不用監護人?

一、未成年幾歲可以不用監護人?

未成年幾歲可以不用監護人?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的法定職責由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是依法履行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保護其依法享有的權利,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因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被監護人有財產交由監護人代管的,應從被監護人的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應由監護人承擔。

因此,只有未成年和成年的精神病人才需要監護人,如果當未成年人已經從未成年到達了18歲,就表明他的人生進入了新的階段,他已經是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所以就不再需要監護人。

標籤:監護人 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