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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一方承擔有效嗎?

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一方承擔有效嗎?

現在外界的影響因素非常多,人們也更加的追求個性的發展,當雙方的婚姻生活出現問題感情破裂的時候,很多人選擇離婚而不是將就下去。離婚一般需要簽訂離婚協議,雙方將財產、債務和孩子的撫養等一系列的問題達成一致,根據實際的情況有的當事人會約定孩子完全由一方撫養,那麼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一方承擔有效嗎?

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一方承擔有效嗎?

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中約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因協議並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屬於有效民事行為,應當對協議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所以協議是有效的。

但是,離婚協議的該項約定並不影響子女在有必要的時候想另一方父母要求撫養的權利,需要考慮承擔撫養費一方的經濟狀況如何,子女的需要有沒有增加以及另一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只有在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經濟狀況無法滿足子女的正常生活、學習所需而另一方又有給付能力時,才能在合理範圍內支持未成年子女要求撫養費的主張。

法院在審理撫養費案件,以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為基點,因為對於需要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其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超出與其年齡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範圍的事項無法獨立作出相應的意思表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主張,為了遏制法定代理人惡意利用子女的該項權利,法院會在審理此類案件的時候嚴格審查,以達到能夠在合法的基礎上也做到合乎情理,從而體現法律堅實貫徹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一方來承擔是有效的,但是在必要的時候,子女是可以要求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或者增加撫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