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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遺囑無效,立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

如何認定遺囑無效 立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

對於遺囑來説,如果它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那麼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就可能會達不到被繼承人立遺囑的目的。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究竟該如何去認定遺囑無效呢?此外,在立遺囑時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下文將做一個較為詳細的介紹。

一、如何認定遺囑無效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遺囑無效:

1、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作為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其實施時應要求行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否則將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以設立遺囑時行為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為標準,也就是説,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該遺囑有效,即使其後遺囑人很快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亦不影響該遺囑的效力,相反若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該遺囑無效,其後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該遺囑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對此,最高院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2、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思,脅迫、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真實意思,凡是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一律無效。所謂真實意思,是指遺囑人自主自願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內心意願的反映,遺囑人沒有受到外界壓力或誘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實意思的遺囑才有效。

3、遺囑處分了遺囑人無權處分的財產,該無權處分財產的部分無效。

遺囑人處分財產必須以其對該財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為前提,如果其沒有處分財產的權利,則其處分行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從而導致該處分行為無效。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其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4、偽造的遺囑。

偽造的遺囑不是被繼承人所訂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實意思,這樣的遺囑顯然應屬無效。

5、遺囑被篡改的。

遺囑被篡改的,僅篡改的內容無效,因為僅該部分內容不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遺囑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記載,故仍應有效。

二、立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事項如下:

1、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3、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4、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

5、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6、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7、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8、偽造的遺囑無效。

9、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綜上,是關於“如何認定遺囑無效”以及“立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的有關內容,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在實踐中,一般人立遺囑都只是從生活的角度,而不是法律的角度出發,所以有時候會出現所立遺囑無效的情況,實際上,這也是無法避免的,畢竟作為普通人,您可能對法律不太瞭解。因此,建議您在遇到有關遺囑的法律問題時,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避免出現遺囑無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