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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打印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合法?

一、民法典打印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合法?

民法典打印遺囑沒有見證人是否合法?

民法典打印遺囑沒有見證人是不合法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打印遺囑應當由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民法典》對於遺囑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當然這個規定是從2020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生效。在遺囑這個類別當中,實際上對於打印遺囑也做出了規定,但是是具有一定的條件的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的情況之下才能進行。

二、遺囑有效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公民在設立遺囑時,必須具有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二)遺囑中處分的財物,必須是屬於立遺囑人自己所有,不得將夫妻共有財產或其他共有財產當作個人財產來處分。

(三)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四)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範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為此,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也充分説明了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

新的《民法典》的實施在我們國家非常的重要,因為對於各個方面都做出了一些具體的規定,比如説在遺囑方面就規定了一種新的遺囑的方式,打印遺囑實際上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但是打印遺囑要想有效力的話,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有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