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繼承的債務範圍是什麼
一、允許繼承的債務範圍是什麼
1、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税收法規的規定應當繳納的税款。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責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而承擔的補償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6、其他屬於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如合夥債務各屬於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被繼承人承擔的保證債務等。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如果被繼承人遺留有債務,繼承人應當先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然後再分割遺產。但是,在實際生活中,被繼承人中有的是為了個人生產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債務,也有的為了家庭的生產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債務。這兩種債務,即死者個人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往往不易劃分。因此,必須將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共分開來。
二、怎樣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分為繼承前和繼承後的償還。繼承前清償債務的,由財產代管人先認定債權屬實,然後以被繼承人的財產對其進行清償,剩餘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割。繼承財產後再主張債權的,首先應當由法定繼承人償還,若不能完全清償,則由遺囑繼承人和遺贈繼承人進行清償。
由於債務種類的不同,對債務的清償也有不同方式:
(一)返還原物。這種方式主要用於租賃、贈送和不當得利之債。對租賃來説,還債的最主要方式就是歸還原物。對贈送來説,若是贈送物品,則只能給付物品,不能以等價金額償還。而對不當得利之債,原物尚存的應當先返還原物。
(二)等價償還。這是最普遍的債務清償方式,可以用此方式的債務種類很多,借貸之債、合同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等。對於借貸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合同之債來説,多是價額償還。對不當得利來説,只有在無法獲得原物的時候才進行價額償還。
在開始繼承的時候,一方面是對被繼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財產進行繼承,另一方面若是被繼承人生前還有合法的債務沒有償還,這個時候繼承人繼承了遺產的,必然也要繼承其債務。但繼承債務往往是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也就是説繼承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其繼承的遺產範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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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分配比例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1、遺囑繼承的分配比例按照遺囑指定的比例確認,沒有指定的,則一般比例均等;2、法定繼承的分配比例為,同一順位的分配比例均等,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其他分配比例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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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先過户房子還是註銷户口呢?
律師解析:可以在公安機關先辦理銷户,銷户後及時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手續,然後憑公證書就可以變更產權了。一、房產繼承過户流程如下:1、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3、繼承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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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能夠不通知全部繼承人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動遷需要通知全部繼承人,如果繼承人不是一個,協議須所有繼承人簽字才有效,一個人不代表其他人。建議與其他繼承人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定。繼承相關手續如下: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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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死後父母可以繼承多少遺產?
律師解析:兒子去世父母能分到遺產的多少主要是根據遺囑的具體的內容或者是法定繼承的情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