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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繼承範圍怎麼確定?

對於債權債務的繼承一般都是發生在遺產繼承中,遺產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以後,如果被繼承人生前還有債務的,需要對相關債務承擔償還責任。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債權債務繼承的有關內容。

債權債務繼承範圍怎麼確定?

債權債務繼承範圍怎麼確定?

如果民間借貸的借款人死亡,並且留有遺產,繼承人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向出借人清償債務。如果沒有遺產,繼承人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實踐中,針對借款債權,在繼承時必須釐清被繼承人遺產的範圍,分清各個繼承人的份額。例如: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債權,如果夫妻間沒有關於財產的特別約定,應當履行夫妻共同財產。出借人去世後,如果該借款債權沒有被遺囑處分,應當首先分割出其配偶或其他共有人的財產份額,其餘的部分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取得,並由繼承人作為權利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

關於債務繼承,實踐中需注意共同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借款債務存在的三種狀態:

(1)繼承前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死亡後至遺產分割繼承前,共同繼承人就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和遺產價值進行清算,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所負的債務,然後將剩餘遺產進行分割繼承。

(2)先分割遺產,後清償債務。共同繼承人可以先就遺產進行分割,同時就被繼承人所負債務進行分割承擔,然後再向出借人清償債務。共同分割承擔債務屬於繼承人內部約定,同時需明確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他共同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我們都知道,繼承人需要承擔的被繼承的債務範圍是以被繼承人的財產為限,超出的部分,繼承人不需要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對於繼承人在繼承中其他的權利義務,如果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

標籤:繼承 債權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