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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的發生需要什麼條件

代位繼承的發生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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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兒女來繼承父母的遺產。但有時也會出現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情形,如果兒女先於父母死亡,孫子能繼承祖父母的財產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國法律規定了代位繼承製度。那麼,代位繼承的發生需要什麼條件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代位繼承的發生需要什麼條件

要發生代位繼承必須滿足下面幾個條件:

1、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繼承。被繼承人任何別的繼承人都不能成為被代位繼承人,他們的晚輩直系血親也不能取得代位繼承權。被繼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即使被繼承人的子女是繼承開始以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適用代位繼承,而應適用轉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被代位繼承人的旁系血親或長輩血親均無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包括被代位繼承人的生子女、養子女或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不受輩分限制。

二、如何進行代位繼承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限制;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如果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但繼承人已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

大家可以瞭解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生活中遇到類似情形,可以根據上面的提示操作。在這裏要提醒大家的是,代位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也就是説只有在法定繼承的情形才適用代位繼承製度。遺囑繼承的情況是不適用的。而代位繼承的發生也是需要滿足規定條件才行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

標籤: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