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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需要的條件有什麼

一、代位繼承需要的條件有什麼

代位繼承需要的條件有什麼

1、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

6、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二、代位繼承權的範圍是什麼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

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血親繼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發生其子女代位繼承的問題,這是各國繼承法律的一致原則。至於哪些血親繼承人能夠作為被代位人,我國做了相關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將被代位人限於被繼承人的子女。

繼承遺產時,如果符合代位求償條件,可以按照代位求償的內容執行,如果不符合,死者的遺產必須按照繼承順序繼承。

標籤: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