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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中孫女代位繼承的條件是什麼?

繼承法中孫女代位繼承的條件是什麼?


我國繼承法中詳細的規定了關於遺產繼承等問題。繼承有很多方式,如轉繼承、代位繼承等。代位繼承簡單來説就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那麼繼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我們可以討論一下孫女代位繼承的條件。

孫子孫女只在一種情況下可以繼承奶奶的遺產,就是孫子孫女的父親先於奶奶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孫子孫女享有代位繼承權,可以代替他們的父親,繼承其父親應當繼承的那一份遺產。

我國《繼承法》規定,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該子女的晚輩直系代替該子女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從規定可知,代位繼承一般只能是繼承人的子女,不包括妻子。

我國《繼承法》還規定,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就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本案莫林是否盡到贍養義務舉證相當困難,鑑於覃強未能舉出有力證據證明莫琳未盡到贍養義務,故認定莫琳已經盡到主要贍養義務,具有繼承丈夫父親遺產的權利。

是否結婚不影響代位繼承的,但是代位繼承的份額是父親的份額,由2個孫女平分。另外,如果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綜上所述,小編主要為您介紹了什麼是代位繼承以及代位繼承可能出現的問題。孫女代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要符合兩個條件,即父母要先於外祖父母死亡,且遺產的份額僅限於其父母應得的份額。我國的繼承法相關的規定,是為了保護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合法權利,如果達到了以上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