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宅基地繼承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涉及宅基地繼承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1、農村的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所有,只能在集體中交易。
2、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
3、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取得是無償的,具有農民福利的性質。
4、村民在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後可以世代使用,沒有時間限制(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符合申請宅基地的繼承人而言)。
5、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公民的遺產包括房屋。
二、宅基地侵權時效是多久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的村民興建房屋的時候,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而在現實生活中因宅基地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宅基地產生糾紛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那麼宅基地侵權怎樣規定訴訟時效的?下面由律師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宅基地侵權時效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因宅基地使用權侵權行為產生糾紛的,請求返還宅基地時,是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起訴。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三、關於宅基地國家法律規定有哪些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户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着“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户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户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户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
宅基地的產權是歸集體所有,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產可以繼承,宅基地房產繼承需要到村委會開具證明,村委會批准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繼承手續。宅基地房產過户給自己的孩子是不要繳納契税的,過户給別人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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