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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要交遺產税嗎?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繼承要交遺產税嗎?

夫妻之間不需要交税費的。 共有住房,就是兩人一人一半,一方死亡,需要辦理繼承一半產權。 需要在無遺囑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這一半。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户,繼承費用,評估費千分之六,一半住房評估價的百分之二為公證費,還有過户手續費幾百元。 繼承後賣掉,需要繳納契税依據面積九十平以下百分之一,買家二套買人契税就是百分之三,印花税萬分之五,滿五年持有的住房免除營業税,還有繳納手續費幾百元,以及繼承部分價格,減去辦理繼承時候花費,這個差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税

注意:直系親屬之間的過户,目前在目前沒有遺產税的情況下,繼承是費用最低的。以繼承方式過户,存在一個麻煩,如果房產所有人生前沒有留下遺囑(需要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將房產留給某一個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個繼承人。

如果繼承人很多,又想將房產過户到其中一個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擁有繼承權的人必須公證承諾放棄遺產繼承權,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就無法過户。所以,房產所有人生前最好先留下遺囑安排好該房產由某一個人繼承,並做公證。

但繼承必須在房產所有人去世後才能實行,若擔心將來開徵遺產税,父母想提前將房產轉給子女,最好以買賣方式過户,而不要用贈予方式,否則將來子女出售此房產時會被徵收高額的個税,得不償失。

房屋在繼承時,如牽涉多個繼承人時應該與其他繼承人之間協商,其他繼承人放棄後,才能夠過户給繼承人進行辦理。遺產的當事人可以在生前設立遺囑,按照遺囑的規定內容辦理遺產的內容,保護公民的繼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