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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的人不會寫字怎麼辦

一、立遺囑的人不會寫字怎麼辦?

立遺囑的人不會寫字怎麼辦

立遺囑的人不會寫字立遺囑的方式還有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公證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辦理遺囑公證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2、遺囑處分的財產,應為遺囑人個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遺產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再辦理遺囑公證。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財產份額。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5、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不會寫字的公民是沒辦法自己寫遺囑的,可是,法律上規定的立遺囑的方法也不是隻有自書遺囑這一種。另外,不會寫字不代表就沒有立遺囑的權利了,只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按個人意願立遺囑。

標籤:寫字 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