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同居

怎麼處理未婚同居財產糾紛

同居1.47W
怎麼處理未婚同居財產糾紛
律師解析:未婚同居的財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處理,當事人提起訴訟,則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要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第一,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
第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處理時,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
第四,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癒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