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糾紛案件中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辦?
現在離婚財產糾紛案件可能是所有法院處理的案件中所佔比例比較大的,對於一些離婚財產糾紛很多人都不是很瞭解,所以就沒有做預防工作,從而導致了離婚時因財產而發生的各種各樣糾紛,下面就是我其中一種:婚前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辦?
離婚財產糾紛案件: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具有法律效力嗎?
1、夫妻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理權
我國《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一般認定為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説,若未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手續,特別是對於房產來説,雖然買賣合同仍然有效,但真正權利人可以有權追回。此時,合同雖然有效,但買受人只能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若受讓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對價並辦理了物權登記,可以善意取得物權,從而使物權發生變動。
3、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兩人在關係存續期間,對於錢不是説要天天都分得很清,什麼都要注意,只是一些關鍵的地方還是要注意的,否則之後產生的糾紛,不僅會損害一方的利益,有時還可能損害雙方的利益,比如:一方對外借款時的等等。
-
2022年離婚財產咋分配
一、離婚財產咋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
-
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一、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則。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
-
夫妻離婚無子女財產怎麼分配?
一、夫妻離婚無子女財產怎麼分配?協議分割以及訴訟分割。協議分割,是指離婚的雙方對離婚財產協商分割,對財產分割做出一份協議。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簽寫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就包括對財產分割的協議。但必須是雙方出於自願原則。協議分割離婚財產,可以根據夫妻...
-
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在實踐中,婚前財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情況: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