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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離婚了借條怎麼辦?

離婚1.06W

一、夫妻雙方離婚借條怎麼辦?

夫妻雙方離婚了借條怎麼辦?

夫妻雙方保管的借條一般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按照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來確定債權人,而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時對方出具了借條怎麼辦

(一)債權人的情況

1、債權人與配偶一方有利害關係的,在特定情況下削弱借據的證明力

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突然向法庭出示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向自己的家人、親屬、朋友借款的借據,如果這些借款事宜另一方不知曉,也不認可,不論借款理由發生在離婚前還是離婚時,都是值得質疑的。

借據在“成立”時不為人所知,卻在雙方離婚時突然出現,違背常理是顯而易見的,而借據債權的成立又有助於借款的配偶一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分配和債務承擔中實現獲益和打擊、報復配偶另一方的目的。除非債權人或者借款的配偶能充分説明借款資金的來源和借款用途、資金的流向或轉換形式,否則,僅憑旁人的一張借據,一份孤證,缺乏説服力的債權人,也無權要求配偶另一方為虛無的債務承擔責任。

所以,借據出現在特殊時間、配偶一方與債權人的利害關係,一定程度上削弱借據的證明力。借據金額較大,或出借金額超出債權人實際的經濟實力的,更可主張要求債權人出示資金劃撥依據或線索,以便核實及確認借款事實是否實際發生。

2、債權人是配偶另一方毫不相識的自然人或法人的,除了按照上述規則考量,同時可根據訴訟規則要求證人出庭,以便核實債權人的真實身份和借款事實。

(二)借款性質是否合法

最常見的非法借款如賭博款。一方因賭博欠債,以借據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這種債務形成方式不合法,也不受法律保護。這可以通過審理過程中對債權人和借款人進行相關訊問予以判斷核實。

實踐中,在離婚前後,案外人將配偶一方列為被告起訴欠款的情景也較為常見,這些案件具有案情相似的普遍性。如,法院受理女方起訴男方離婚得到法院受理後,案外人也將男方列為被告起訴欠款關係,主張借款還債,並出具借條,被告男方予以自認,而女方否認。甚至有些案件案外人不將女方列為被告而只列男方。這裏,提醒律師若代理女方,應及時提醒女方申請法院以第三人的身份介入訴訟,以防止自身合法權益遭受損害。

借條在書寫之後一般是由債權人來保管的,故此對於那些在離婚時,任何一方手裏保管有借條的,需要當作是共同財產來分割。協商一致之後,一般是由夫妻之中的任何一方繼續持有借條,擁有該借條的一方就屬於債務關係之中唯一的債權人了。

標籤:借條 夫妻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