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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判決書丟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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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離婚判決書丟失怎麼辦?

法院離婚判決書丟失怎麼辦?

如果持有的離婚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查閲檔案進行復印,然後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於原件。

即離婚判決書丟失後,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複印判決書並由檔案室價格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

我國,離婚的方式有三種:登記離婚、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而判決離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並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的,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這種通過判決的形式而准予離婚的就是判決離婚。

登記離婚必須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當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時離婚才真正生效。而判決離婚在判決生效之後即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沒有必要再進行登記。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起草起訴狀,其內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係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收集。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一般來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被告不再中國境內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那麼法院就會受理,相反法院會駁回。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至少會在開庭3日前告知的。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但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正當理由當事人應該到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的申請,是否容許法院決定。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判決書是證明雙方婚姻關係解除的最好證明材料,如果對於判決書丟失的話,那麼就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審理此案件的法院進行補辦,只要獲得法院的認可,那麼此複印件的效力也等同原件,如果在登記結婚的話,那麼也是需要出示判決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