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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打官司的流程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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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打官司的流程怎麼走?

離婚打官司的流程怎麼走?

申請離婚打官司有以下流程:

(一)起草起訴狀,其內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二)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係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收集。

(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一般來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被告不再中國境內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四)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那麼法院就會受理,相反法院會駁回。

(五)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

(六)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至少會在開庭3日前告知的。

(七)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但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正當理由當事人應該到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的申請,是否容許法院決定。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離婚房產證去掉名字要什麼手續?

雙方憑離婚證書、户口本、身份證以及住房房產證。需要經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一起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過户,只需要重新辦理一方姓名的房本就可以了。可以根據是否有房貸而辦理更名手續,有沒有房貸手續就會不同。保證證件齊全就不需要繳納契税,過户的前提就是住房貸款要還清,沒有房產抵押並且沒有司法查封。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六條: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離婚之後如果要在房產證上去掉一方的名字,要帶上離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等材料到當地的房屋主管部門申請去掉一方的名字,然後進行備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