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女方二次起訴離婚沒證據法院會判離婚

離婚9.4K

女方二次起訴離婚沒證據法院會判離婚

我國離婚案件中,如雙方對離婚分歧較大的。可以通過起訴離婚來解決這類婚姻關係。那女方二次起訴離婚沒證據法院會判離婚,都有哪些法律依據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怎麼判

在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女方可以蒐集法定離婚的證據提交到法庭。如:夫妻感情不和的證據,比如男方有外遇。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證據,法院一般是認為你們還有感情能夠繼續生活在一起的。因此,不會判決離婚。

如果女方實在無法和男方繼續共同生活的,可以提起上訴或者是等六個月後提出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離婚的可能性很大,但並不是説一定判離婚。只要女方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出具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並無再共同生活的可能,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離婚的。

二、訴訟離婚的費用由誰出: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三、離婚訴訟費用包含哪些內容: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根據這一規定訴訟費有兩類:一是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時徵收當事人應當交納的費用;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就是在訴訟中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納費用。離婚案件就屬非財產案件。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自2007年4月1日起,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2.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財產而引起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交納的費用。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都有哪些法律依據。我國對這類案件的判決,主要是依靠一方提供相應的不能在一起生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但這時女方拿不出證據,我國的相關法律部門一般不會判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