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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個人非法集資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公司與個人非法集資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非法集資對於很多人並不陌生,就算沒見過也是經常通過媒體聽説報道過。其實非法集資現象很多,甚至在公司內可能會出現非法集資的情況,這種情況的出現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個人利益地極限追求引起的。那麼公司與個人非法集資的處罰規定有哪些?下面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一、非法集資的特徵包括哪些?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二、對非法集資如何處罰?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三、公司參與非法集資牽扯人員員工會被判刑嗎?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非法集資的公司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僅法定代表人要付刑事責任,而且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具體量刑要根據每個人在非法集資中的作用和地位來定。

1、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2、員工是否會被判刑,參與了非法集資非法活動,如果參與的情況下,會被判刑。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上述內容可以知道非法集資的處罰很嚴重,公司非法集資涉及到的所有人員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也就是説公司與個人非法集資的處罰都是明確規定,並且處罰不僅僅是金錢的處罰,嚴重的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可見非法集資對社會造成的傷害非常大,面對非法集資要及時舉報,同時個人要遠離非法集資不可參與。

標籤:處罰 集資 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