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糾紛案件需要什麼證據?
實踐中常見的離婚訴訟糾紛包括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糾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債務承擔糾紛等等。而在對這些糾紛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那麼你知道離婚訴訟糾紛案件需要什麼證據嗎?請閲讀下文了解詳情。
一、離婚訴訟糾紛案件需要什麼證據
(一)證明夫妻關係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範圍的證據。
(三)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四)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等。
如果舉不出證據或證據不足等,應承擔不利判決的後果。
二、離婚糾紛案件如何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户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五)有具體的訴訟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只有提供了足夠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的,才有可能獲得有利的判決。要是你不知道該如何收集相關證據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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